硕士研究生
招生说明
01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中医药人才。
02
培养类型及所在校区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以“”或“”或“”开头的专业均培养此类型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主要集中在含浦校区进行培养。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医学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以“”或“”或“”开头的专业均培养此类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集中在含浦校区集中授课,医学临床类专业医院医院培养。
03
学制、学习方式
1.学制三年
2.全日制全脱产学习
04
招生规模
我校年拟招生规模为名,其中包含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5人、七年制转段计划人以及接收推免生等。(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05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规定的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即往届生本科毕业生)。
(3)同等学力考生: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1)报考攻读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7”)、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硕士研究生必须具备统招5年全日制本科(不包括专升本和专接本)的医学对应专业背景(不含药学、中药学、医学技术等非临床类专业).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进行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上述专业专业学位研究生。
(2)中药学、药学专业主要接受医药专业类毕业生报考,也接受相关学科的专业(理、工、农相关专业)报考。
(3)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接收医药专业类毕业生报考,也接受相关学科的专业(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报考。
(4)基础医学专业接受中医学、临床医学类毕业生报考,也接受相关学科的专业(生物、检验等相关专业)报考。
(5)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2”)硕士研究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生物医学工程和食品工程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2”)硕士研究生可接受计算机、食品科学、生物工程等理工类专业报考。
(7)报考攻读护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4”)硕士研究生,要求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五、报考条件”中第1、2、3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四年(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
(3)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学术报告)或已成为工作单位的业务骨干。
(4)经本单位和两名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注:单独考试拟招生4人,我校学术学位的部分学科、专业可进行单独考试的招生。
8、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大部分学科专业(含专业学位)均可接收不同数量的推荐免试生。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有意向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