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网12月31日讯记者从济南市卫健委获悉,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管委会、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济南市中医药管理局、济南市医保局、济南市税务局五部门联合出台了《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支持备案制中医诊所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即日办成”、“容缺办理”等十一个方面,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深化中医药领域“放管服”改革,促进备案制中医诊所健康发展。
措施提出,最大限度缩短自贸区备案制中医诊所备案办理时间,实现“即日办成”。实行现场递交材料、现场发证的一站式受理方式,资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当日申请,当日发证,当日开诊。
开展“容缺办理”,在申请事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即可办理备案手续,其他材料在7个工作日时限内补齐即可。疏通“政策瓶颈”,强化备案制中医诊所相关政策与其他部门政策的协同性、适用性,允许《中医诊所备案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并作为中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考试报考依据。
取消“执业范围”限制,具备中医医师资格证和执业证人员申请办理备案制中医诊所时,取消二级科目限制,允许开展中医类别全科诊疗活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除外。允许具备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证书的医师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执业,允许开设备案制中医诊所(室)并多点执业。
措施在“宽进”的同时强化“严管”,对备案制中医诊所依法执业、执业范围、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方面强化监督管理,持续营造宽松包容、规范有序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环境。
据悉,措施有效期截至年12月31日。(联合网记者宋晓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