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54号)、《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办[]10号)文件精神,推动在职工作人员、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以下简称住培人员)继续教育并获得更高层次学位。我校接受以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热爱中医药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申请硕士学术学位:
已获得学士学位(年9月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所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①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全日制5年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②正在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③申请人所申请的硕士学位专业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信息为准)。
二、招生专业
接受申请的硕士学术学位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接受申请的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
三、培养要求
1.学习年限:申请人必须在现场确认通过之日起六年内(如年—年)通过所有培养考核要求,逾期者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2.培养环节:
①课程学习:以入学当年执行的学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为准。
②同力统考(全称: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每年一次,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
申请硕士学术学位的在职人员需参加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住培人员需参加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学科水平综合全国统一考试。
③学位论文:学员必须在通过全部考试(课程考试及同力统考)一年内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并在开题一年后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具体要求详见第七条论文工作。
四、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年9月28日—年12月20日):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在线填写申请信息登记表:
①申请硕士学术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