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沪卫计规〔〕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师承学习人员或从事中医医术实践人员有效管理,年9月15日起,浦东新区卫健委中医药发展处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从事中医医术实践人员”进行实地督导。
截止到目前,新区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从事中医医术实践人员共37人,涉及到19家单位,医院4家,医院15家,此次实地督导主要内容为:“师承指导老师评价、师承人员执业机构评价、师承学习情况评价、其他”四个板块。
通过此次实地督导,
一是要求协议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实时掌握指导老师及师承学员的情况;
二是指导老师要认真带教,按照《师承带教计划》内容实施理论指导和临床实践带教;
三是师承学员要加强认识,完善好学习计划、考勤表、学习笔记、医案等台账材料,要主动学习、服从安排,学深、学透、掌握相关理论及实践技能。
原标题:《浦东新区对“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从事中医医术实践人员”开展实地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