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年度泰州市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泰文广旅发〔〕42号)要求,经各市(区)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卫生健康委员会推荐,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期通过材料初审、实地走访和专家评审,拟认定扬子江龙凤堂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等14家泰州市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及联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实有关情况。
联系方式:
泰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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