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门诊就诊公告
根据上级有关持核酸采集阴性证明就诊的文件精神,为了切实有效阻断疫情,我院特制定如下公告:
一、从2月19日起,所有就诊及陪同人员(除急诊就诊患者和陪护外),均需持本人身份证和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方可就诊。
二、有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纸质版、电子版均可)的患者和陪同人员,向预检分诊人员出示后直接就诊。
三、无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的人员,需到我院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我院12小时内出具核酸检测报告,24-48小时之间将核酸报告上传至“河北健康码”。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患者和陪同人员应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间隔一米距离排队),提供已采样相关凭证可以正常就诊。
四、核酸检测注意事项
1、避免进食后2小时内采集咽拭子,以免引起呕吐。
2、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嚼口香糖等。
3、采集样本时,务必听从工作人员指导。
4、受检者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同时准备一个备用口罩。
为了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就医环境,对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医院
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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