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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医药大学
同学们,大家久等了!
年本科招生章程
来啦!
安徽中医药大学(以下简称学校)溯源于年创立的安徽省中医进修班,年,安徽省政府正式批准成立安徽中医学院。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更名为安徽中医药大学。年,被遴选为安徽省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
学校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安徽)基地、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国家博士授权单位、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单位。
学校现占地总面积.68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人。学校现有27个本科专业,有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2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安徽中医药大学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安徽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安徽中医药大学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相关录取政策参照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若有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安徽中医药大学
第六条学校代码:
第七条办学层次:公办本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安徽省重点建设的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
第九条
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