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侧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创新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中医药高层次人才。
二、培养类型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型为学术型和专业型。
1.学术型博士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
2.专业型博士以培养高层次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医学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
三、招生规模及学习年限
拟招收人(含全日制99人,非全日制12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批准下达的计划为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修业年限(学制)为4年,博士研究生最长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6年。
四、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
3.医学专业须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具有医学学历。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报考专业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具有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
6.外单位在职考生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且报考前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同意报考全脱产学习三年证明”,并于录取前将考生完整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7.非全日制博士原则上只面向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师,且提前须经长春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认定、备案(注:医院、中医学医院、康复医学院、中西医结合学院的教师,其报名表须先经教务部门“认定”且加盖公章,再经人事部门“同意”且加盖公章,最终经长春中医药大学人事处“备案”方可参加现场确认),报考类别为“非全日制定向”。
(二)“申请-审核”制招生
以“申请—审核制”方式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申请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第1、2、3项条件或第1、2、4项条件:
1.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
2.外语水平较高,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CET-6通过(或≥42分或提供六级合格证书);
②WSK(PETS)考试合格;
③IELTS≥6.0;
④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IBT);
⑤新GRE成绩分及以上。
3.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取得一定与专业相关科研成果,近3年,至少以第一作者(如为共同第一作者,只认排名第一位)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且被CSSCI或SSCI、SCI、EI收录(应届生可用正式录用通知申请,须在入学前提交正式发表的论文);或以第一发明人身份取得发明专利至少1项,发明专利须获得专利授权书。
4.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近3年(应届申请应为硕士研究生期间获得成果),在国家学科竞赛中,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金奖的前四名,银奖的前三名,铜奖的前二名,省赛金奖的第一负责人。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国赛特等奖的前四名,一等奖的前三名,二等奖的前二名,国赛三等奖、省赛特等奖的第一负责人;在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教育部各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举办的竞赛中,以第一负责人身份获得一等奖以上荣誉。
.如申请者有两项及以上科研创新、创新创业成果达到第3、4项条件的要求,可突破第2项条件,但要求CET-4通过(成绩≥42分);如申请者科研创新成果SCI、SSCI文章在索引二区(含)以上发表,或单篇SCI、SSCI文章影响因子在3分(含)以上,可突破第2项条件要求。
6.申请者发表文章以相应检索报告为准,创新创业成果由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申请成果在文件要求之外,学校可组织相关专家论证认定。
五、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所有考生必须先通过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再进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首先到我校研究生院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