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位数年间活跃在多个电视台,身兼9个专家身份的刘洪滨老大妈在网络上火了,被网友戏称其为兢兢业业的假药广告表演艺术家。
敬业到什么程度呢?
一开始,你会在西藏卫视看到“苗医鲜药穴位吃药拔痰定喘绝技传承人”刘洪滨与她专治咳喘的“苗仙咳喘方”。
不久之后呢,你又可以在河南电视台上看到北大专家刘洪斌教授,她将告诉你糖尿病人如何“放开吃喝”——当然吃她推荐的药啦!
在甘肃卫视的《名义养生堂》上,你可以看到著名中医养生专家、高级营养师刘洪滨的身影,她讲为你娓娓道来,天山雪莲有哪些药用价值。
还是在甘肃卫视,她再一次化身苗医专家,并且这一次将以中华医学会镇咳副会长和东方咳喘研究院副院长的身份,向你推销“苗祖定喘方”。
之后她连衣服都来不及换,就来到邻省青海,以老苗医传人的身份主推“苗家活骨方”。
在转战大西北后,她又直奔东南沿海,卖起了“老院长祛斑方”。
突击东南卫视后,她也没有忘记东北的同胞,并以专业的精神穿上了疑似蒙古族传统服装,以蒙医传人卖起了“蒙医心脑方”。
既然来都来了,那当然要多搞两场,于是他又在吉林电视台,以著名老中医的身份,推销起了“祝眠晚餐”。
走出吉林省,踏入黑龙江,接下来她又在黑龙江电视台推销起了她的“祛斑方”,据说还是“全国十大卫视火爆大联播”。
经过众多网友的扒皮,发现这位著名假药广告表演艺术家,不仅是中华医学会镇咳副会长、东方咳喘研究院副院长、中华中医医学会风湿分会委员、某医院退休老院长、北京大学医学院教授、同时还是苗医传人、蒙医传人。
在这些光芒四射的虚假头衔后面,则是一连串屡禁不止的制假售假的窝案。
比如“苗医鲜药(消喘膏)”就因未发布广告批准文号及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违法行为,在年8月份被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中分局处罚:责令当事人山东教育电视台停止发布上述广告,没收广告费用元,罚款元。
而《药王风痛方》因宣称“给骨头吃药,是过去皇上用的,可以修复骨洞,每天3块钱,就可以康复风湿骨病”,且产品为保健品却违法宣传治病疗效,被认定为虚假广告。
还有刘洪斌以北大专家身份推销的产品“糖尿灵片”,生产企业为山西华康药业有限公司,其广告也在年被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为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毫无疑问,这是一名演技高超的骗子,奥斯卡应该颁给她一座小金人。
但我们需要思考的是:为什么在重压之下,类似虚假药品广告依然屡禁不止呢?
众所周知,咳喘、风湿、糖尿病这些疾病都是难以治愈的老年人常见慢性病。医院久治不愈之后,难免会寄希望于偏方神医,于是虚假医药广告应运而生。
这种骗局的原理实际上非常简单,找一位慈眉善目发须皆白的老太老头冒充专家,利用电视台的权威背书,推销一些实际没有疗效也没有太大毒性的药物,宣称可以治疗一切西医无能为力的慢性病。
这种骗局做到了真正意义上的可推广、可复制,今天可以在甘肃推销咳喘的药,明天就可以在东南卫视推销治疗风湿病的药,甚至连服装都不需要换一套。
而这些骗子甚至可以自豪地宣传:我卖的不是假药,而是希望!
千万不要嘲笑这种医药广告措辞夸张,制作低劣,以为没有人会上当,魏则西就是因为信了百度搜索而死的,更何况是有省级电视台背书的医疗广告?
这种骗局盯准的目标,就是你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
比起这位著名假药广告表演艺术家9个身份行骗20余家省级电视台的光荣经历,更魔幻的是,做为电视台的主管单位国家广电总局的监管缺席:一边是几个笑话都要触到G点敏感得不行,一边是这些个老中医假药骗子公然的在其眼皮子底下,行骗的盆满钵满。
天底下还有比这更魔幻的事情了吗?
骗子是被网友揪出来了,给骗子提供平台的呢?
电视台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不说见钱眼开利益输送之类的,最起码也该是把关不严吧,而且20余家省级电视台是一起把关不严,作为主管单位的广电总局是干什么吃的呢?
为什么总是需要广电总局担起监管职责的事情,却偏偏最后一个知道事情真相,而且往往是在成千上万个受害者受骗上当以后?
刘洪滨只是一个演员,在骗局的链条里只占末端的一环,更坏更严重的是她背后的利益集团:假药生产销售企业,赚广告费的各大电视台。
这些利益集团不查,查个演员有什么用呢?摁掉这个演员,明天它们会找个新的演员,假药继续泛滥。
拿出那套敏感带遍布全身的劲头,像审查电视剧电影那样,来审查假药广告,行不行?
但据我的观察经验,这个答案可能是不行。
我翻开广电总局的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为了人民’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利益。
他们抵制避孕套广告,却允许人流广告。他们禁止动物建国后成精,但欣赏抗日英雄手撕鬼子,一枪打八百里。
看似自相矛盾,道理永远是简单粗暴的:凡是掌握权力的部门,都希望自己的自由裁量权扩大,不希望被法律法规限制。
说你低俗,你就低俗,说你色情,你就色情,说你意识形态问题,你就有意识形态问题。而背后,则永远是利益。
更有意思的是,别看提起广电总局大家都义愤填膺,但很多人都会自觉不自觉地充当近似它的角色。
远的不说,就说昨天广电总局要求新浪微博、A站、凤凰网关停视听节目服务吧。
广电总局昨天发文说:新浪微博、ACFUN、凤凰新闻等网站在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视听节目服务,并且大量播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时政类视听节目和宣扬负面言论的社会评论性节目。
很明显,对于新浪微博AcFun还有凤凰新闻来说,他们遭受此次处罚的理由有三条:
1、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2、大量播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时政类视听节目;
3、大量播放宣扬负面言论的社会评论性节目。
我们一条一条来看,不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这条没毛病,没办许可证自然就不能涉及相关业务,临高五百废都知道在东门市让妓女们登记在案,诸位都是百亿估值的网站媒体,这点儿自觉还是要有的。
(新浪:冤枉啊,大人,不是我们不办证,是有钱也不让办证啊,因为必须要有国有资本参与啊。)
(自干五:哦,看到祖国这么流氓,我就放心了。)
再看第二条就很耐人寻味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时政类视听节目”。
按照我的理解,如果说确定不符合国家规定,那最起码也要说出来不符合国家哪门子管理办法里的哪章哪条,闪烁其词直接扣个帽子,用达康书记的话说,这就是“不够公道、不够厚道”。
同样,至于第三条则更是没有任何依据能够成为一条“罪责”。
广电总局既不能说明三家媒体在这个行为上触犯了什么样的法律,甚至都不能给对方扣一顶帽子,仅仅是指责“播放宣扬负面言论的社会评论性节目”,既苍白,又无力。
打个通俗的比喻吧,茶馆可以因为没有卫生许可证关门,但是不能因为茶客讨论城东城管打人,城西警察放贷,“宣扬负面言论”,就把茶馆给关了吧?
更大的问题,还是那句“宣扬负面言论”。
宣扬的“负面言论”是真实的,还是虚假的?如果是真实的,为什么不能通过媒体手段宣传出去?
如果是虚假的?那为什么不直接告人造谣、宣扬虚假新闻呢?
所以说,广电总局这活儿干的,还不如直接说因为人没许可证才关停人的视听节目服务呢,看似有理有据列出一二三条理直气壮,实际上反而暴露了自己的底气不足。
哎,这种执法水平明显故意招黑啊,我以为会被网民们黑出翔啊。我是怎么也没想到,网上竟是一片倒的支持之声啊。
如果说一水的“火星网友”“屁民”“外星球的来客者”“有态度的网友”不是机器网评员,那就说明,敢情我们国家支持广电总局的,全尼玛是外星人啊。
再来看日人民报下面的留言,按理说,的机制决定了几乎没有机器五毛生存空间的吧:
那些一溜的“大国风范”,那些瞬间几千赞的“早该管管了”,突然让我有点恍惚:大清国真的亡了吗?
你有道德洁癖,你不爱看他们演戏,你不爱听他们唱歌,你看不懂那些二次元视频漫画,你不看不听就是了,出品商和广告商自会慎重考虑的。
支持封杀,或对封杀幸灾乐祸,不仅是在放纵政府那只无所不在的讨厌的手,也是助长社会道德风气的败坏。
以道德的高尚借口,因为自己不喜欢某人,就可以让公权力来打压,这就是败德。
凡是在讲政府对有社会道德义务的,对于政府的认识就还处在人治时代的幼稚阶段。
中国人就那么不相信社会和市场的自我调控能力?中国人真的需要管管?中国人真的这么热爱家长式的大政府?
这些显而易见的常识,对那些脑袋的用途只是用来分开两只耳朵,做惯了奴才的人来说,理解起来是有点费力,但却是一点也不妨碍他们在网络上到处举报“汉奸卖国贼”来“正本清源,以正视听”。
为什么一群奴才总觉得另一群不愿意做奴才的人是叛国者?
因为中国式奴才们都有这么一个逻辑:凡是不肯跟自己一道下跪磕头的,必是外面有了新主子。
尼尔波兹曼老师说,有两种方法可以让文化精神枯萎:
一种是奥威尔式的——文化成为一个监狱。
一种是赫胥黎式的——文化成为一场滑稽戏。
《娱乐至死》告诉我们,什么样的媒介就干什么样的事,电视这东西只能唱唱歌跳跳舞婆媳关系肥皂剧式的娱乐。
我们中国的电视上偏偏有《百家讲坛》《感动中国》,一本正经的宣导价值观,结果就只能是使价值观变成了一个笑话。
奥威尔害怕的是我们的文化成为受制文化,赫胥黎担心的是我们的文化成为充满感官刺激、欲望和无规则游戏的庸俗文化。
你猜怎么着,在永远伟光正的广电总局的管辖下,奥威尔所预言的,和赫胥黎所忧虑的,本是一个事物的两极,却能在一个国家同时出现,真是妙不可言啊
作者:林夕,来源:有病要读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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